山丹:多措并举 助力乡村建设
近年来,山丹县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对标“强县域”要求,以项目建设为关键、产业转型为核心、园区打造为支撑、环境优化为保障,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代农业发展等“三农”领域重点工作,为加快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地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目标导向,加快示范创建行动。制定印发了《关于县级领导包抓乡镇乡村振兴工作及乡村振兴十二项行动和省市级乡村建设示范村的通知》,实行县级领导包抓乡镇乡村振兴工作和“十二项行动”责任制,明确县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示范村,形成“县上主抓、部门联动、乡村落实”的工作合力,确保高质高效完成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任务;统筹整合有效衔接资金和各行业部门项目资金2.67亿元,完成投资2.2亿元,实施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道路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农电网改造、产业基地建设等项目159个,重点强化和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至目前,省级示范镇创建进度达到70%,省级示范村创建进度达到80%,四坝村、芦堡村、城东村、岸头村4个村创建指标已达到验收标准,市级示范村东关村创建指标已达到验收标准,小寨村、花寨村、新开村、硖口村4个村正按时序进度加快创建。
坚持规划引领,优化乡村发展布局。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对全县111个行政村开展了第四轮分类优化调整,确定清泉镇郇庄村等39个行政村为发展类村庄,并经县政府批准实施《山丹县县域村庄布局规划(2021-2035)》,完成位奇镇四坝村、大马营镇中河村等12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并批复实施;结合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科学设置安置点,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在全县设置安置点13个,通过资金、项目集中投入,提升安置点生产生活条件,引导群众集中居住 。
坚持统筹推进,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在全县111个行政村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工作,按照“优秀、良好、较好、一般”四个等次落实奖补资金,对“优秀、良好、较好”等次行政村分别奖补6万、4万、2万元。对照“清洁村庄”建设标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十无”目标,落实好“十项整治”。至目前,整清理残垣断壁、乱搭乱建2670处,整治乱堆乱放5139处,拆除危旧房屋3329户,清理村内沟渠83公里,回收废弃农膜718吨,清理回收畜禽养殖粪污46.8万吨,新硬化通村道路31公里,栽植各类苗木121万株;制定下发《山丹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确定清泉镇乡村建设示范点每户给予3万元奖励,其他乡镇乡村建设示范点每户给予2万元奖励的补助标准,以清泉镇为重点,融入简式汉、明、清、禅建筑风格和彩虹元素,突出一街一景、各具特色,完成风貌改造1700多户。
坚持强基固本,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推动马铃薯、肉羊2个主导产业体系建设,做优做强蔬菜、中药材、油料、饲草、孕马5个区域特色产业,延伸、补充、强化农畜产品精深加工链、构建种养加一体化城乡融合产业链。至目前,全县累计培育认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4家,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实际加工农产品33万吨,农产品综合加工转化率达到66%。建成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基地14处,新建钢架种植大棚785座、食用菌大棚341座、食用菌养菌大棚1座、日光温室52座、养殖大棚107座,育苗基地1000平方米,持续做好后续扶持产业;建立“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工作机制,在清泉镇西街村、清泉村、陈户镇寺沟村、位奇镇四坝村开展村集体经济公司化改革试点,通过整合村集体资源资产、吸引村民以土地和资金、机械入股等多种方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公司实力,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公司的带动作用,不断释放产业发展活力,深化乡村改革。
编辑:吴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