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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2022年10月13日 甘肃三农在线 陈柳杜

2019年6月,酒泉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承担第四批整市试点任务。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共清理核实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7.48亿元,资产38.2亿元,资源535.8万亩,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8.2万户62.97万人,量化资产总额2.4亿元,设置集体股东252个,成员股东62.97万个,依法设立股份经济合作社379个,联合社5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发证率达到100%。2020年7月,酒泉市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评估指标,制定印发了《酒泉市指导评估办法》,在各村自评、乡镇普查评估,县级抽查评估的基础上,成立了酒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评估工作组,对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评估。经过严格自评,酒泉市7个县(市、区)均达到90分以上,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工作任务。去年以来,酒泉市在全省率先实施村民委员会与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核算分账管理,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集体经济多种形式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进一步深化了产改成效。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夯实改革基础。酒泉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单位后,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全面构建组织领导、政策支撑和考核评估“三个体系”,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加强顶层设计高点站位,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制定出台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方案、工作推进方案、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资产折股量化指导意见、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方案等十余份规范性文件,扎实稳妥推进改革工作。建立半月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的工作机制,对推进速度慢、存在问题多的县(市、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有力催生了产改工作的内生动力。各级政府累计投入资金482.5万元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酒泉市始终将宣传发动作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有效抓手,通过现场咨询、入户走访、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网络宣传、会议动员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措施,印发工作指南、宣传海报、资料汇编、知识问答及“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资料,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改革。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县、乡、村开展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参加培训人数达到3万余人(次),为产改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

三是严把关键环节,精心组织实施。一是确定集体资产价值,理清资产权属关系。酒泉市严格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九步流程规范步骤,对村组两级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彻底摸清了“家底”,理清了产权关系。二是界定集体成员资格,赋予成员合法权益。酒泉市坚持以户籍关系和承包关系为基础,坚持“依法依规、应给尽给”基本原则,按照“户主申报、调查核实、审核甄别、三榜公示、大会审议、群众确认”的工作流程,扎实开展成员身份确认,精准界定了村集体成员身份,明晰了“给谁分”的问题。三是科学开展折股量化,合理配置成员股权。酒泉市435个村已全部完成了折股量化和股权配置。对有经营性资产的223个村,将经营性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对没有经营性资产的212个村,主要采取预配股和净资产量化两种方式进行。在机制上实行确权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静态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了“分多少”的问题。四是确立集体经济组织,搭建经营管理载体。酒泉市435个村依法设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435个,均成立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进行登记赋码,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发证率达到100%,确立了市场主体地位,解决了“持续分”的问题。

四是争创全省前列,率先推进“村社分账”。酒泉市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分账管理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率先实施“村社分账”管理改革,各县(市、区)分别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紧盯八项重点内容稳步推进。至目前,已全面完成“村社分账”改革任务,全市435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部完成银行账户单独开设工作,新建1385个账套,其中: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套435个、村委会账套315个、组级账套635个,实现了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务分开、独立核算。肃州区全面启动农经综合管理平台银农直联子系统,指导五级审批权限相关财务监督人员和报账员安装手机APP,实现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和网上银行系统直联,全程电子审批,大大提高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透明化、廉洁化水平。

五是抓实问题整改,确保不留隐患。酒泉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上部署要求,印发《关于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重点围绕“村社分账管理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真实准确、成员身份确认不重不漏、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统一规范、规章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档案资料和信息管理全面完整”等六个方面进行了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列出整改台账,制定了整改意见,逐项整改销号,至目前已处理成员身份确重等遗留问题1281个。同时,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11月16日全省视频会议及孙雪涛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改验收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的意见》,对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要求县市区高度重视农经队伍建设,按照乡镇大小核定3-5名农经专干编制,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财务会计或经济类的专业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各县市区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农业农村部《调研报告》反馈的问题以及中央、省委领导批示、讲话中指出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及时向省委农办报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向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报送了《关于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会议精神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

六是不断深化改革,释放改革红利。2022年初,酒泉市专门下发了《2022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方案》、《2022年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方案》,对今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今年,酒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重点,在改革赋能促发展上持续发力,全面推进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营和发展壮大,让更多的农民享受改革红利。在继续抓好去年12个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村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扩展至30个村开展试点工作,探索5项功能发挥和6项权能的更好实现形式,试点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要达到10万元以上,至目前试点村名单已确定,全部制定了试点方案,各项工作稳步进行中。如肃州区将财政投入到村集体的退出扶贫互助资金3420万元、发展壮大村集体资金1000万元全部纳入股权量化范围,量化到农民手中,进一步壮大了村集体经济。敦煌市月牙泉村利用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大力发展李广杏种植销售、农家客栈租赁、骆驼骑乘、停车场租赁、固定摊位出租等配套旅游服务,每年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30余万元。瓜州县西湖镇中沟村充分利用255.76万元产业扶贫资金新建连体钢架大棚150亩,大力发展特色产业设施蜜瓜种植,由中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主经营,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5.35万元。玉门市东渠村成立了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依托城郊优势,开发建设安置小区、公租房和商业综合体等,使闲置土地一举变成了“商业富地”,每年可增加集体收入50多万元。

从2017年酒泉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7年的15764元增长至2021年的21923元,增幅达39%,酒泉市435个行政村年集体经济总收入从2017年的1988.1万元增长至2021年的5233.55万元,增幅达163%,改革的成效已经初步显现,为酒泉市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编辑: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