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全省生猪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升,猪肉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达到100%以上。
据了解,发展目标是2020年新增生猪产能100万头,2021年新增生猪产能200万头。到2022年,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5%左右,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到2025年,生猪产业素质明显提升,养殖规模化率达到72%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主要任务是落实扶持政策。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贷款贴息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将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生猪养殖企业临时贷款贴息、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提高生猪保险保额、标准化规模养殖补助等政策措施,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稳定能繁母猪和生猪存栏,扩大生猪出栏规模。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生猪产业发展,不得对养猪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各级信贷担保机构要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为具备条件的养猪场(户)积极提供担保服务。依法依规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同时,进一步规范禁养区管理。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对养殖设施设备进行补贴。同时要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冻猪肉储备调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冷库资源参与猪肉收储。严格落实地方冻猪肉储备任务,合理把握投放节奏和力度,确保重要节假日猪肉市场有效供应。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挂钩机制,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因地制宜加快发展牛羊肉、禽肉等替代肉品生产,更好保障市场供应。落实仔猪及冷鲜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2020年6月30日前,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对规模养猪场实行跟踪监测,强化生猪生产形势分析,定期发布市场动态信息。《意见》还提出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完善动物防疫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加快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引进培育大型龙头企业、强化加工物流配送等工作。
编辑:庞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