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认定2018 年(第四批)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85 家
2018年12月25日 甘肃三农在线
庄俊康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林草局等9部门联合认定2018 年(第四批)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85 家。
按照《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要求,在农民合作社自愿申报、市县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省联席会议审定通过和网络公示,我省9部门认定嘉峪关市峪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酒泉市荣鑫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金昌市永昌县鑫茂源农牧林专业合作社、张掖市甘州区绿松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武威市凉州区丰宝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白银市会宁县欣荣草业专业合作社,兰州市皋兰开隆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临夏州临夏县瑞盛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甘南州临潭县正宏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定西市定西鲁氏马铃薯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凉市崆峒区榆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庆阳景宏鑫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天水市秦州区腾飞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陇南市 宕昌县绿地康中药材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485 家 合作社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通知要求被认定和监测合格的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要进一步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提高自身发展水平和市场竞 争能力,健全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吸收贫困户到户产业扶持 资金入股,多渠道增加社员从合作社得到的收益,切实在带动贫困 户脱贫致富过程中发挥好示范作用。
通知还要求各级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对示范社的指导、服务和动态监管 工作,指导示范社规范运行,促进示范社在当地产业发展、现代 农业建设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发挥更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编辑:庄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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