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50929万元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50929万元计划,用于支持我省会宁县、瓜州县、兰州市等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增殖放流等农业生态保护、农业资源养护利用等方面工作的开展。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计划的通知》要求,支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44700万元,用于补助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每亩补助30元,全生物降解地膜推广每亩补助60元。按照“优先保障粮食安全生产、优先考虑黄河流域面源污染治理需要、优先发展旱作农业”原则,支持会宁县、榆中县等64个覆膜面积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区)和兰州新区、甘肃农垦集团建设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1350万亩、全生物降解地膜70万亩,从源头上保障地膜可回收,健全废旧地膜回收处置体系,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
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5428万元,用于秸秆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利用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等。坚持农用优先、生态循环、产业导向,以秸秆资源量较大县为重点实施区域,经县区申报、市州推荐,省级评审,遴选在瓜州县、凉州区等14个县区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按照秸秆收集、储运、加工、利用等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的思路,聚集资源要素,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形成一批秸秆产业化利用典型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支持渔业增殖放流801万元。为有效养护和逐步恢复我省自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数量,维护水生生物的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按照长江、黄河重点水域原则、放流物种适宜性原则、偏重土著物种原则、优先安排珍稀濒危物种原则,2024年在省内黄河、长江、内陆河水系放流鲢鱼、鳙鱼等各类经济物种880万尾;放流大鲵、秦岭细鳞鲑、厚唇重唇鱼等珍稀濒危物种173.47万尾,共计1053.47万尾。安排兰州、天水等12个市州放流经费721万元,组织管理费80万元。
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各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协同配合,及时将项目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同时,强化资金监管,加大资金执行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奖优罚劣,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编辑:翟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