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着力构建农膜全链条监管工作格局
为有效解决农膜残留污染问题,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甘肃省坚持系统观念,从协同合作、依法治理、科学使用、回收利用等多维度发力,全面推进农膜污染防治工作,为农业绿色发展、乡村生态振兴筑牢了坚实基础。
近年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与市场监管、工信、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协同合作,不断强化齐抓共管理念,持续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2023年、2024年分别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膜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农膜全链条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全过程关键环节的监管执法工作进行全面 安排部署,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凝聚工作合力,压实属地责任。各市县积极响应,深入推进农膜联合监管“百日攻坚”行动, 在春、秋覆膜集中期,以农膜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用膜大户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有力打击了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及劣质农膜的违法行为。
为加快推进农膜污染防治工作,甘肃组织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法治思维与业务能力;借助“全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乡村行”等活动,开展多样化普法宣传培训1000余次,发放宣传品30余万份,引导群众科学使用回收农膜。2013年率先颁布《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并于2021年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构建起职责明晰的依法行政治理体系,2024年《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入选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和浙江立法研究会(浙江大学立法研究会)共同发起的首届“地方立法十大范例”。
自2022年起,甘肃省持续承担中央财政农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累计推广加厚高强度农膜和全生物降解农膜3600万亩,有效降低了废旧农膜回收难度,促进全省农膜残留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升。2024年,全省农膜用量24.67万吨,回收废旧农膜21.15 万吨,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5.7%。
为完善回收利用体系,甘肃省利用省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补助资金,开展农膜回收利用“以奖代补”,稳定废旧农膜回收价格,充分调动农民群众捡拾废旧农膜的积极性。自2011年起,省财政累计投入2.7亿元,扶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加工企业和回收网点。目前,全省建有废旧农膜加工企业133个、回收网点1671个,基本实现了主要覆膜乡镇网点全覆盖,成功打通了农膜捡拾交售的“最后一公里”, 废旧农膜得以就近加工利用。
编辑:郑海燕